我对高以翔的离世感到非常惋惜,他年轻而有才华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
徐峥站出来指责节目组,但我认为他的指责有些言之过早、事后诸葛亮的味道。也许我的观点会挑战一些人的看法,但我还是想说说我的看法。
高以翔的去世是节目组的问题,但并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高以翔本人或者说他所在的公司!
艺人、明星参加综艺节目,都是由公司安排,或者经过本人亲自决定是否参加的。这是第一点,可以说没有人强迫他们参加,如果高以翔选择不去,最多只会损失一些经济利益,最坏的情况可能就是被人遗忘。但是现在看来,他选择去了,这就说明高以翔做好了准备。高以翔与经纪公司之间可能存在争执,但重要的是这种关系是平衡的、双赢的。
既然接受了挑战,那么任何问题的责任都在自己、在公司身上。也许有人会说我说得很冷漠,但当你追逐梦想的时候突然发生意外,你能怪梦想吗?你能怪阻碍你追逐梦想的障碍吗?你会怪谁?你只会怪命运不公平!
所以最大的责任并不在节目组。
诚然,节目组可能有不合理的要求,但高以翔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身体是自己的,他绝对清楚自己能否承受高强度的工作,他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如果他不知道,那就是意外发生的最大可能性。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啊!
第二,我相信高以翔参加综艺节目时签订了一份合同,这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能存在不合理的条款,但足以说明高以翔认同,或者说公司赞同这份合同!
我在网上找到了一份所谓的合同,上面清楚地写着条款……
这份合同中,高以翔是乙方,或者说他所在的公司是乙方。高以翔的离世纯属意外,事故的发生是由多个因素造成的。没有人预料到这一切!
因此,高以翔与节目组签订了合法的合同,事故发生后不能全然责怪节目组。徐峥现在指责节目组的安全意识太差,有些像是找替罪羊。
当然,节目组肯定要承担责任,但高以翔所在的公司才是罪魁祸首。他所在的公司是主要的责任方,节目组只是次要的。我不知道这次的公关处理如何,网上一片谴责浙江卫视节目组的声音,却没有谴责经纪公司的声音。虽然事故发生在节目中,但罪魁祸首并不是节目组,节目组只是执行者。难道大家都忘记了娱乐圈中那么多艺人与经纪公司解约的问题吗?
还记得黄圣依与周星驰的官司吗?还记得“天娱”公司解约的艺人吗?张杰、陈楚生、何洁……当年《超级女声》和《快乐男声》的选手们,有几个没有闹出轰动一时的风波。他们都受到了公司的“压迫”,迫不得已去做自己内心不愿意的事情。
这次高以翔的事故,他所在的公司肯定是最大的问题所在。我不知道其中是否有什么内幕,也不清楚高以翔与公司的合同细节。但可以肯定的是,作为公司旗下的艺人,公司把他当作摇钱树,进行着剥削。我并不是在诋毁他所在的公司,也不是为节目组辩护,而是在说明这些是真实存在的。我曾经见过一份艺人合同,每一个签约的艺人都会被安排在一定的时间内拍摄多少戏,为公司带来多少收益,这些都是明确写在合同中的。如果公司不安排工作,艺人自己接单或公开活动,就会损失公司的利益,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制裁(通常称之为违约)。
徐峥指责节目组的行为是正确的,但现在说这些已经不合时宜。节目组想要赚钱,往往不会把艺人当作人看待。公司也想要赚钱,会压榨艺人。现在只是没有达到双赢的局面而已。再者,徐峥是个人参加综艺节目,他是老板自己决定的,没有与公司签约,他又了解多少关于合同内幕呢?
所以我认为他并不适合发表这样的言论。对于节目组来说,最好是停播,他们要承担责任,需要进行整顿。而艺人和明星们也需要量力而行,钱财是无法永远花光的。人生最痛苦的事情是:失去了一个人,却还有很多钱无法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