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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领鸡蛋身亡,责任谁承担? 近日,一起因超市促销引发的踩踏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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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领鸡蛋身亡,责任谁承担?
近日,一起因超市促销引发的踩踏事故,再次将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问题推向了公众视野。这起悲剧夺走了一位八旬老太的生命,引发纠纷和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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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5日早晨,四川南江县某购物超市外人头攒动,许多顾客早早地排起了长队。
他们都是冲着超市即将开始的“每天前100名顾客凭当日任意金额收银小票免费领取鸡蛋10个”的活动而来。
其中,就包括年已八旬的杨某某老人,她满怀期待地站在队伍中,希望能为家人带回一份实惠。
当日上午7时11分,超市部分工作人员开门进行营业前的准备工作时,人群突然发生拥挤,杨某某老人在被推挤中不幸仰面倒地,头部摔伤。
尽管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还是未能挽回她的生命,于9月10日宣布临床死亡。
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给老人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悲痛和无尽的哀伤。
事故发生后,老人家属与超市方面就赔偿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执。
超市负责人认为,事故发生在超市营业时间之前,且地点在超市门外,属于公众场所,超市没有半点责任,但可以“借”给杨某某家人2万元。
他们指出,是个别顾客的不文明行为导致了现场拥挤,而杨某某老人自身年龄较大,容易摔倒,更不应参与此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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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老人家属对此并不认同。
他们认为,超市作为活动的组织者,理应对活动现场的安全负责,提前预见并预防可能发生的危险。
因此,超市应对老人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最终诉诸法律。
南江县法院审理认为,虽然事故发生在超市营业时间之前且地点在超市门外,但考虑到超市地理位置的限制以及促销活动的特殊性,排队的群众均是为了参加超市组织的抢购活动。
因此,超市应当预料到此种情形的发生并履行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同时,法院也指出,杨某某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在拥挤的队列中参与抢购可能存在的危险性,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较大责任。
最终,法院酌定超市承担杨某某死亡经济损失的30%赔偿责任,即94975.23元,并额外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合计99975.23元。
而原告林某、林某某(杨某某孙子、孙女)则自负70%责任,即221608.87元。
此案的判决结果为双方争议画上了句号,更给社会各界敲响了警钟。
一方面,商家在举办促销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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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应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管理,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而言,特别是老年群体,在参与此类活动时也应保持理性,
根据自身条件和环境状况做出合理判断,切勿盲目跟风、贪图小利而忽视自身安全。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老年人的关爱和保护,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