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书有个名字,成长小说,或者虚拟传记小说?隔段时间我愿意读一读。
从一开始,就告知了我们这是一段并不引人注意的人生,等于说,声明了故事将在另一个层面进行。非常细致,非常真实。沉默,紧凑。黑白电影。作者应当是个喜好沉思默想的人,在这种静默的努力中,“完成了普通的生活”。
按这本书,你会沉浸于一种谨慎的节奏里,它可能拥有一种含义也可能没有,而你想说的那句永远也说不出口。这是可以忍受的,也许会有点厌倦,但为什么一定要幸福?只要我们能够领略生活试图向我们所揭示的。
开头有几处。
父亲在椅子里挪了挪身子。他看着自己粗壮、长满老茧的手指,泥土钻进那些干裂的缝隙,深邃得都不可能洗掉了。他把手指锁在一起,从桌上举起来,那态度几乎像个祷告者。……“秋天了你就去上大学吧。你妈妈和我能应付得了。”
这是斯通纳平生听到的父亲说的最长的一次话。
意思是:父亲(母亲),庄稼人,朴实,木讷,拮据,为一个艰难的决定深思熟虑。一种狭窄、沉默的出身,与此有任何偏轨的未来都可能是一场灾难。
“好的,先生。”斯通纳回答道。
弗特仔细端详了他片刻说,“大学。”然后摇了摇头。
就这样,为了九个月的食宿,他要给牲口喂水,喂食,放猪,收鸡蛋,挤奶,劈柴。还要耕田犁地,挖残根(冬季的时候还要破开三英寸深的冻土),要给弗特太太搅拌黄油,木棍在奶水中上下翻腾的时候,她飞快地摆动着脑袋,面带严厉的首肯表情看着斯通纳。
意思是:他干得很好,但是他不会为此得到温暖。这是暗线:爱的需要。我们都有爱和被爱的需要,可是如果什么都没有,那就至少拥有痛苦吧。至于文学,你以为文学是他的毒,其实,是惟有毒药能滋养的这具身体,用他那敏感的眼睛和肌肤,与这个世界失败地碰撞着。不如意,反而只有文学矢志不渝。
你早就感到刺痛了,果然,到了后面,“刺痛”的频率越来越高,以至于,我读到最后一页,讶异于自己这样平静地、乃至超脱地注视着。全书的对话太少了、太少了,幻灭感是一片空空荡荡的胸腔。偶然的相遇决定了我们大大小小的支流,我又听闻,命中注定指的是过程不是结果。比如对一个注定将走向互相折磨的女人的危险倾斜,比如我们体内不可更改的一点点固执,但我们很可能寻不到那个“答案”,或者找不到保鲜的办法。
《斯通纳》的写作方式很坦诚,没有故弄玄虚,起伏着一些暗示性的、寓意深刻的波浪。描写“普通人”的文学作品,往往具有坦白、细腻、审慎的气息。毛姆也写过,黑塞也写过,尤瑟纳尔也写过(很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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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同类作品不少了,所以感触不算很大。它却深深打动过我的朋友,听人讲起他们珍爱的艺术品的时候,也能得到滋养。
最近我喜欢喝水。我高兴、痛苦、生病的时候,都喝水,喝温热的水,一杯一杯地喝。水,water,是一种afresh,水里有海的性质,吞纳一切,很慢很慢地把情况端平回到本初的面目。最好的等待方法就是忘记正在等待,哪怕在等待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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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异录》/ 陶榖
上学期修了几门古代文学的课,现在看文言文问题不大啦,感觉有点奇妙,比如精通外语的人能进入另一个时空。古人的趣味好清淡啊,慢慢儿品着调笑,有好几处也会大笑。渐渐理解了古书虫的乐趣,有点像解九连环,或者孔明锁,我们民族的历史太长了,作为一个个体,总有无限的处女地。汉语太美了,我不曾见过别种语言有从字形到字音上全面的魔力,祖辈们曾经像养花或者雕刻一样把玩着文字,玲珑剔透。
博闻强记即“很有学问”,其实就是众多爱好中赋予人独特气质的一种,看多了自然记得熟,至于掉书袋,是一种瘾,你知道,别人不知道,别人不知道还要忙不迭地假装知道,酸腐的优越感就出来了。
有很多很喜欢,摘记几则。
彩局儿
开元中,后宫繁众,侍御寝者难于取舍,为彩局儿以定之。集宫嫔,用骰子掷,最胜一人乃得专夜。宦珰私号骰子为锉角媒人。
避贤招难存三奉五皇帝
昭宗丁不可为之时,遭无所立之地,人戏上尊号日避贤招难存三奉五皇帝。盖帝常日:“朕东西所至,祸难随之,愿避贤者路。”三谓三主,帝后及杨柳昭仪,五谓全忠、行瑜、克用、茂贞、韩建。
小南强
南汉地狭力贫,不自揣度,有欺四方傲中国之志。每见北人,盛夸岭海之强。世宗遣使入岭,馆接者遗茉莉,文其名曰小南强。及本朝张主面缚,伪臣到阙,见洛阳牡丹,大骇叹。有措绅谓日:“此名大北胜。”
(甚至没有图片)
《嫉妒》/[英]D.H.劳伦斯
罗伯特格里耶的那个《嫉妒》在:像吃鱼一样慢慢读掉的好看的小说
不算佳作,读到一半放弃了。是消磨时间的二十世纪英国小说,有些精道的描写,不取出新。通俗文学和名著的区别到底在哪里?最近常常想这个。可能我们会下很多定义,分条列点,但总有模棱两可的领域。我更喜欢直然的喜欢,和没有分类的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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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往何处去》/ [波兰] 亨里克·显克维奇
像一个所有对庙宇的玄奥之神秘莫测满怀期待、却走入了一所实实在在的屋舍的人那样,我宁静地读完了这个故事。五年前在图书馆的书架上曾捧下它来,封面上有一扇教堂的花窗,通体黑色,本就不轻的躯壳显得更厚实了,纷杂拗口的罗马译名阻拦了我的去路。其实迷障之后不过是一首史诗,一支镌携着许多流光溢彩的宝石的基督之谣。它直然的宗教意味使我迟钝地意识到这依旧是一个以爱情为主线的传说,但是它并不陈旧,花样翻新的异域风情和古老情调只如同在古今通用的情感和真理之外大方地铺好桌布。阅览画册的节奏和欧洲古老音乐的旋律,总是和夏日浮动的心情异样协韵,在空调的轰鸣声里,我瞥见了所有静默的夏天里发生在书页间的惊涛骇浪,啊,生命之光。
爱人,你往何处去,我都将追随你,直到我的心跳陷落在你的胸膛里。“你或许也明白,她的心愿已经成了我的法律。”我主,你往何处去,你说这是我的背弃,那我也将最后一次请求宽宥,回到我的必由之路去。
相当古典的故事。
最惹人喜爱的还是佩特洛尼乌斯,一个无所在乎的人的在乎,一个把优雅和美作为性命的人,自诩无善无恶,为爱和美的每一次争取。
在最惊惧的时刻和在奇迹目睹的时刻,人们说,“我信了”。花了最大的笔墨推进的维尼奇乌斯之信,不如基隆的信直接逼人眼泪,使徒彼得见证的奇迹是对圣经的演绎,而属于这个故事本身的、一个偷奸耍滑唯利是图的小人的震颤,最打动人。原来是人物是可以互相补充,必要有诸多的信,各种各样的信,才能补全一点。
书中的基督教义好诱人,那是在最堕落的峡谷里物极必反的上升力,信仰发生在人的心中,比真正地挪移山川、展示奇迹更有意义。我在想宗教信仰的「真实性」或许被人误解了,在被作为异端而迫害不止的年代,信仰的力量显得越发强大而忠诚,到了中世纪,举国信仰基督耶稣,人间却还是善恶媸妍各色分明。宽宥是基督的基本原则之一,我所了解的信仰耶稣的几个朋友却表现出特别的排外性和某种偏执。而今的年代似乎不再相信心理的「真实」,每一种信仰都衍生出与时代结合后奇特的形式,因信称义,当然是因信称义,先贤的年代,世界是不是澄明得多了,每一个迷惘的,都会对黄金时代有着不可止的乡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