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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过一个人,对的,喜欢过。
当我在日记里写下这句话的时候,窗外皎洁的月光如同小偷般地拐了几道弯折回到我那天蓝色的本子上面。
那是一本略显陈旧的日记本,原本的天蓝色和褪色成的浅蓝交相辉映,就连一些轻微的摩擦痕迹也时不时跑出来要争一份版面。
我轻轻扬起头,月光便悄悄地溜进了我的眼睛里,我提笔继续写道:我从未想过还能再见到他,尽管我已经无数次幻想过我们的再次相见。他穿着深蓝色的大衣,里边是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如此隐隐于大众的搭配,我还是一眼就发现的坐在角落里的他。
或许在每个女孩子心目中,无论心底的那个人如何打扮,也一定掩盖不了他在你的世界里所散发的光芒吧。
其实初中的记忆于我来说不是那么清晰,据我妈咪说,有一次我坐姑爷的摩托车出去溜达,结果被另一辆飞驰而来的摩托车给撞倒了,当时我就直接从车上栽了下去,眼前一黑,就什么也记不得了,我想如果在多给我几秒钟,我一定牢牢记住当时肇事者的脸,不为其他,至少当我因为记不起某事的时候还能有个人可以怪罪。
所以,我其实记不太清楚我第一次见他是在什么时候了,是在他国旗下讲话的时候?还是在小卖部他把我错认成其他人的时候?又或者是在那次游园会上…..尽管我花费我所有的力气去回想,却仍然像一只迷路的羊羔,就好像某些东西就在你的眼前,可当你走近一瞧,那里却空空如也。
我原本以为再见到他时,我不会再那样紧张了,至少不能像那次体育课回到教室里看到熟睡的他一样落荒而逃,可是当我把心底里反复排练好的话说出口的那一刻,我才知道,这些年,无论我打赢过多少场辩论赛,拿过多少奖杯,上台发言过多少次,在他这里,我又变回了当初那个自卑到骨子里的女孩子。
那时候我的室友还打趣我说:你怎么这么没有骨气,怂的一匹。我那时正捧着诗经陶醉其中,便文绉绉地回她了一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同学聚会,我记得他说:好久不见,温澜。
于是得了糖的我一整晚有些木讷,那时我觉得他和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上天给我的恩赐, 若说佛前跪求五百年,方能结一段尘缘,何其有幸,我才费了几年时光而已。
回家的时候,雨下的愈发的大了,我朝左右望了望,只见他只身一人向外跑去,不知道在着急些什么,他总是这样胆大,这样阳光,就好像所有的困难在他面前都不值一提,那个拼命奔跑的少年啊,什么时候在能够听到别人虔诚的祈祷,在她的身边驻留片刻。
我自己一个人傻站在那好一会,直到大雨渐渐收了势,我也学着他一样,奔向了回家了路——那是一条和他方向完全相反的路,我知道路的尽头他不会在,而有一个人还在等着我的答案,我想我知道答案是什么了。
如果把暗恋换一个名字,它应该叫青春,再确切一点它应该叫初恋。
后来无意中和朋友聊起这些事情,她问我后悔吗?
我笑了笑:“想来我也不是金岳霖老先生那样长情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