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起初读起这首现代诗,感受到的是唯美温柔的诗意。
直到饱受被偷窥经历的折磨后,我变得无比敏感,愈发不能接受这首诗描绘的场景,只觉得一阵恶心。
取乐的方式有很多,为什么要专注在害人害己的偷窥上。
01.从受害者到加害者。
事发当天我还是个大一的新生,可能由于南北方气候环境的差异,刚上几天课我就感冒了。
因此课余时间我基本是躺在寝室里休息。
北方的室友很照顾我,怕我无聊,常常陪我一起开黑打王者,但谁也想不到,引起我们注意的不止是王者峡谷,还有窗外的走廊。
正玩得尽兴时,只听隔壁的姐妹们一声大叫:
“喂,你个男的,躲在这里干嘛?”
我以为是隔壁进了采花大盗,结果一团黑影从我们的窗边升上来,一张男性的脸孔迅速地与我们对视,又迅速地隐匿于黑暗之中。
一时间所有人都愣了,谁也没注意到窗帘什么时候被拉开了一角,沉浸在欢快气氛的我们,连何时被盯上的都一无所知。
宿管阿姨听闻后跑来安慰我们:“没事,明早看看监控,好在没被看到些什么。”
的确,我们的身体都包裹得严严实实,但是内心却非常膈应和后怕。
因为黑暗之中,你不知道还有多少恶意正在滋生,可它对受害者来说却是有备而来。
那晚我们结伴而睡,依然沉浸在惊恐之中,这感觉就像雨夜里的闪电,尽管它已经劈过一次,但我们仍会因担心下一次而紧紧捂住耳朵。
想不到的是,前一夜我们还被尊为受害者,后一夜我们就被加封为敏感怪。
偷窥狂的身份被揭穿后,学校毅然决然地作出了处分——一整个学期不允许居住在学生宿舍。
据周围人说,那个偷窥我们宿舍的人没钱在外租房子,又不好意思和父母开口,赖在寝室要死要活;
听说还患上了“抑郁症”,之后就被他的父母接走,到现在都没回来上课。
乍听之下,我不禁对他心生一丝惋惜,但是别忘了,不管他再怎么可怜,也改变不了我们是受害者这个事实。
可一些人的正义感只建立在对眼前人的怜悯之上,因为加害者的下场比受害者更可怜,于是漠视了前者的罪恶,而把锋芒挥在后者的身上。
“就是她们,我还以为有多好看,啧啧,老女人了。”
“男的虽然错了,为什么不私下解决,非要把人逼上绝路。”
“不就看了几眼吗,真矫情。”
类似的言论不绝于耳,我们被贴上恶人的标签,成为其他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时我才意识到,除了我们,没人真正在乎那晚发生的事情,偷窥的严重性他们压根没法想象。
以至于闹出如此荒谬的局面——你偷窥,我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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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从偷窥到性侵害。
偷窥狂真的要比被偷窥的女生更“可怜”吗?
“你只是被看几眼,他失去的可是整个清白的人生啊。”
这种言论,乍一听有些道理,仔细一想,却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为什么受害者要为加害者的人生负责?
有人说是女生露得太多,也有人说,被偷窥又不会少块肉,还有人说,能被偷窥说明你有魅力,颜值高。
似乎被偷窥是女生的一项项小错,最后造就了一场难以逃脱的罪过。
于是在这种“受害者有罪论”的前提下,一切偷窥、侵犯似乎都变得可以站得住脚,都可以冠冕堂皇地为加害者开脱。
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过了俩星期,南方的朋友与我哭诉了她的可怕经历。
她兼职的店里只有她一位女员工,她的老板在其他人的印象里,为人慷慨,热心肠,是个顾家又顾工作的好上司。
可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却成了朋友久久不能释怀的噩梦。
老板先是有事没事地问候她的校园生活,再是以开玩笑的口吻刺探她是否有男朋友,最后扯到喜欢什么衣服,在外住还是校内住等隐私类问题。
面对话题一步步深入,她的本能告诉她,这不是热情,而是别有用心。
果然,最终她在工作间的女厕所内发现一个针孔摄像头,她忍下一时之怒,毕竟还不能确认这个偷窥的人就是老板。
等到当晚走在回家的路上,她才彻底看清老板的真面目。
碰巧那晚的行人极少,几乎她一人就包揽了整条大路,而她不知情的是自己已经被尾随了。
“时机”一到,那个男人像发了疯似地把她往树林里拖,说自己对她一见钟情,一直在关注她。
好在公园里的大妈及时出现,让她幸免于被侵犯。
一件于情于理怎么看都是加害者有错误的事,却依旧给受害者打上了卑劣的烙印。
“这件事说出去对你也不好听,他既然愿意赔钱,就别得理不饶人,省得破坏人家家庭。”
“就是,以后出门少穿点露大腿的裙子,容易把人吊着。”
“他平时挺好的,可能只是一时糊涂,得饶人处且饶人。”
其他员工卯足劲地为她“着想”,纷纷劝她不要再追究,甚至依然觉得老板是个好人,只是一时冲动。
我看不懂,但我大受震撼。
从偷窥到尾随,从尾随到侵犯,偷窥只是受害者噩梦的开始,偷窥未被惩罚尝到“甜头”,下一步就可能找机会动手动脚。
受害者一次次地私下解决,换来的绝不会是偷窥狂自我纠正的决心,而是增加他们在公众场合为所欲为的底气。
无知上了头,清白就是罪。
面对伤害,忍耐、退缩、懦弱,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因此,她狠狠扇了老板一耳光,随即报警。
“不管我在你眼里是不是好看的类型,但你在我眼里一定是好打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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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正确看待偷窥。
很多年后我再与室友谈起这段可怕的经历,每个人的眼光都因当时质疑的声音而变得黯淡;
她们记不清偷窥案的细节,只对偷窥狂的退学耿耿于怀。
被人戳着脊梁骨说矫情、做作、不检点的日子,甚至让她们本身产生一种“被偷窥,我有罪”的罪恶感。
当时的恐惧感和随后的罪恶感非常矛盾,以致于让她们对这个世界、对自己感到怀疑。
我们才知道,被偷窥的伤害不是一次性的,这段经历以及之后的言语暴力,会成为受害者人生中一次又一次的噩梦。
澳大利亚的一位警察曾表示:
“跟踪和窥视,是杀人不见血的犯罪,罪犯可能未对受害者动一根毫毛,却足以使受害者的个人生活陷入瘫痪。”
可见,偷窥的可怕性,还在于它本身极易给受害者留下“后遗症”;
而一些旁观者的“自作聪明,通情达理”,将进一步碾压受害者的意志,留下不可磨灭的心理创伤。
在原则问题面前:
我们不必滥用自己的同情心,吃瓜群众要认清谁才是受害者,受害者和旁观者都不该为加害者的人生负责。
颜值优劣并不是偷窥狂挑选猎物的标准,看起来好欺负,好下手的才是。
有时候一些旁观者的同情心,正中他们的下怀。
现如今,除了人工偷窥,偷窥狂已经用上各种高科技,来窥探他人的私生活。
12月6日,《澎湃新闻》报道:400个摄像头账号只需150元即可购买。
且破解一个家庭摄像头,甚至只需要几分钟。
这意味着,我们的生活细节有可能通过偷窥狂的摄像头,蔓延到更多偷窥狂的眼中,被他们当作商品拿去买卖和评头论足。
这种伤害对于受害者,无疑是毁灭性的。
也就更需要我们明白:
偷窥和性侵害的第一受害者永远是被偷窥和伤害的人。
受害者并不完美,但是受害者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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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仞。
编辑&排版:山海。
封面:pexels。
插图:电视剧《女心理师》,侵删致歉。